中培医院网

采购咨询

首页 > 采购咨询 > 问与答
是否所有医院政府采购项目评分标准都不能对业绩额度做要求?
作者: 发表时间:2019-04-09 09:42:03 来源:中培医院网

问:是否所有医院政府采购项目评分标准都不能对业绩额度做要求?比如医院物业管理项目预算100万元,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一份100万以上的物业管理合同得1分,最多得4分,是否属于排斥中小企业?

答:上述所述情形是不可以的。这是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同时也违反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点赞 收藏
欢迎您在线咨询
购书发票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