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是联合体,在中标公告中需要体现联合体成员吗?
作者:
发表时间:2019-09-17 16:09:31
来源:中培医院网
问:中标单位是联合体,在中标公告中需要体现联合体成员吗?
答:《政府采购法》明确,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明确,中标公告应该包括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综上所述,在中标公告中需要体现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走进中培
中培医院网是一个集培训、咨询、软件、图书为一体的学术网站。
网站主要职能是为我国的医院管理实践服务提供岗位培训、管理咨询、学术交流、软件开发、图书出版、猎头服务等工作。
中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