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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三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集体迟到能否继续开标?
作者: 发表时间:2019-10-31 09:02:27 来源:中培医院网

问:政府采购项目,三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集体迟到能否继续开标?

 
答:这三家迟到的供应商将被拒收投标文件,如果剩余供应商实质响应的够三家可以继续开标,否则该项目废标。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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