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培医院网

采购咨询

首页 > 采购咨询 > 问与答
医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在公示期间,其他供应商提出异议该如何处理?
作者: 发表时间:2020-02-03 15:55:25 来源:中培医院网

问:医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在公示期间,其他供应商提出异议该如何处理?

 
答: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点赞 收藏
欢迎您在线咨询
购书发票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