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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材试剂采购如一年合同期满前可以跟标吗?
作者: 发表时间:2019-07-01 14:55:54 来源:卫生内部审计网

问:耗材试剂采购如一年合同期满前可以跟标吗?要如何跟标?


答:跟标是指为满足采购单位的紧急需求,根据政府采购历史记录,按照历史最优采购标准,采用直接公告上网竞投形式组织采购的行为。跟标采购的适用条件和程序是必须是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中心确定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等便捷形式进行采购的项目,同时,必须与政府采购网上的跟标项目信息库中所跟项目标准一致,预算金额在一定金额万元以下且不高于所跟项目实际采购金额。
 
采购单位因紧急需求,采购符合本办法上述的规定向政府采购中心申请跟标并取得同意后向采购中心申报跟标项目。跟标采购应经过如下程序:用户草拟招标公告,采购中心审核并发布招标公告,用户审核资质,投标人竞价,确定招标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招标公告公示不少于3天,但竞价完成后,不需要发布预中标公告。但实际中各医院各有做法。有的是重新招,有的签订合同没期限,每年市场考察再调低价格。有的是按部标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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