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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中必须明确预算价格吗?
答:招标公告必须明确预算价格。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中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法》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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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如何确定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的方式合法吗?
答:如果所采购的项目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必须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和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中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摇号、抽签、遴选等方式干预采购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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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完毕后才对各供应商的投标价格单独进行磋商吗
答:不可以,应当先磋商再评审。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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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得分占比例多少合适?
答: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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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医院什么时候发出成交通知书?
答: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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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了保证金方式是转账或现金。供应商采用现金方式可以吗?
答:不可以,这个竞争性磋商文件违法。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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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医院可以自己确定评审专家吗?
答: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其他情形不可以。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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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号令实施后,对于竞争性磋商项目,资格审查是由采购人进行还是由磋商小组进行呢?
答:根据87号令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所以对于竞争性磋商项目,资格审查应当由磋商小组进行。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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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磋商采购项目中,供应商交了响应文件后,说想再补充一下,可以吗?
答:这种情形要以提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关键点,如果是在截止时间前,那么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在截止时间后就不可以了。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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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货物类的项目可以使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吗?
答:可以,但是有条件。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本办法所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第三条规定了适用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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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履行期间,医院根据需要想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签订附加合同时,签订附加合同还需要通过代理机构进行吗?
答:不用,可以直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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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对招标结果不满意,可以废标吗?
答:不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就是说,采购人只能按顺序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不能通过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不能想废就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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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可以与供应商协商变更采购合同的内容吗?
答:不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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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吗?
答: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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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发现权益受到损害怎么办?
答:《政府采购法》第七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机关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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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时,可以选择本单位的评审专家吗?
答:可以选择,但要注意的是,采购人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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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多长时间内必须确定中标供应商?
答:医院确定供应商的起始时间应以收到评审报告后开始计算,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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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表示不想用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可以选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吗?
答:不可以,医院必须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来确定中标供应商。如果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位中标供应商。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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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代表参加了开标,还可以参加评标吗?
答:不可以。当医院代表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参加评标后,就不能参加开标活动。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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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项目公示需要公示几天?
答: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照本办法第四条报财政部门批准之前,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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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可以就供应商报价进行磋商吗?
答:不可以,磋商是针对磋商文件进行的。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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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是不是都需要财政部门审批?
答:不是都需要,有个前提:如果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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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从发出谈判公告到响应截止用时4天可以吗?
答:74号令明确,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那么就要看题中所述的4天是否少于三个工作日。如果少于三个工作日,那么就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就可以。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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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项目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吗?
答:在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项目中,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所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项目适用最低评标价法。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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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竞争性谈判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由谁来负责?
答:由谈判小组来负责。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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