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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医院能否更换代理机构?
答: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废标后,采购人可以与原代理机构解除委托协议后,自行重新选择一家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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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不在开标现场监督,只是代理机构主持,开标可以进行下去吗?
答:可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活动都可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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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太高了,医院能否不确认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答:中标供应商拒绝与医院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上述情形中如果采购人对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不满意,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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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采购项目是2019年11月份挂网的,开标时间是2019年12月份,投标文件里面的一个证书2019年11月过期,这个证书有用吗?
答:这个认定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如果投标截止时间前证书有效,那没有问题,如果是题中情形,12月份为开标时间,也就是投标截止时间在12月份,该证书11月份就过期了,那证书就是无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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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招标文件中可否指定几个品牌和型号作为参考?
答:不可以,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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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内容不全被医院驳回的质疑书,再次提交的时间已超过了法定的7个工作日,该质疑有效么?
答:已经超过了法定期限,该质疑无效。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一款,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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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法定代表人拥有B公司60%的股份,A丶B两公司能否参加医院同一个政府采购项目?
答:A公司控股了B公司,两公司不可以参加同一个政府采购项目。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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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项目,资格审查由谁来进行?
答:资格审查由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审查。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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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没有按医院招标文书规定购买招标文书,也沒有参与招标活动,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岀质疑吗?
答:供应商未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是无法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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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吗?
答:不行,澄清的要求应该由评审专家书面作出,采购代理机构无权提出澄清要求。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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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有权在评标过程中以项目需要重新论证终止评标活动吗?
答:除非有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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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货物或服务公开招标可以不设最高限价吗?
答:可以的。财政部87号令中没有规定必须设置,而是明确“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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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中标通知书的当天,医院可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吗?
答:从法律角度上来讲可以,但在实际中,一般会等质疑的法定期限完成后再签订合同,这样可以避免因质疑投诉导致合同无效后的重复工作。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只要符合这个期限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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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供应商依法提出询问,医院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几日内作出答复?
答: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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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想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是否需要监管部门批准?
答:没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没有必要找监管部门来批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法律没有限制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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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就同一事项重复进行质疑,医院应如何处理?
答: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那么供应商只要在法定期限内按规定提出的质疑必须进行答复。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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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口头质疑,医院或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进行答复吗?
答:《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因此口头质疑不能算是法定质疑,采购人不是必须答复。当然,如果是合理的诉求,建议还是进行及时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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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进口产品投标的医疗设备项目,国产产品能否参与投标?
答:可以的。《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其加以限制,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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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医院可以参加吗?
答:可以参加,但要注意,作为加入评标委员会的医院代表不能参加。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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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有规定吗?
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代理费用可以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也可由采购人支付。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用。代理费用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原则上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本项目收费情况,包括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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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开招标一批货物,三家投标人中有两家提供的货物是相同品牌的不同型号的产品,这个要怎么界定?
答:两家提供的货物是相同品牌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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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政府采购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本公司自己出具,自己盖公章就行么?还是要去具体单位出具证明?
答: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规定,出具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需要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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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可以对医院质疑回复函提出质疑吗?
答:不可以,对质疑答复不满可以在法定的时间内提出投诉。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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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可以带到开标现场用现金提交吗?
答:不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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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项目自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多少日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答:竞争性谈判项目为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询价项目为从询价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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